资料图:江苏军地军事设施保护小组成员放保护标牌。
1990年8月1日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》正式施行
1990年《军事设施保护法》的出台,标志着我国军事设施保护工作进入法制化轨道。按照《军事设施保护法》规定,解放军总参谋部在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下,主管全国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。